E事業獎勵計畫

4大面向獎勵分潤公平合理不設收入上限信守回饋承諾
    E事業網路係以E夥伴加入的節點為起點,因提供專業E服務及相關合作等方式,發生關連性的連結,產生如樹狀般的網路結構,名詞定義如下:
  • 網路業績—E事業網路總體所創造的消費點數,包含自己、下層節點、下層組織及事業體等加總計算。
  • 節點—當用戶使用平台服務或會員訂購商品時註冊,將於E事業網路內增加一個節點。
  • 組織—當E夥伴加入,成為經理人,則此節點開始成為一個組織,其成員包含經理人自己、此經理人所服務之用戶(節點)、以及其所推薦引入之E夥伴組織(下一層)。
  • 事業體及業績—當經理人的網路業績登頂(≧3,200點)時,其組織將視為一個事業體,雖然仍在上層經理人的事業網路結構內,但事業體的網路業績將自上層經理人的組織業績中分離出來,獨立計算。
  • 個人業績—經理人自己及其組織內所有用戶/會員節點,每月消費所得的總點數即是,此不含下層經理人組織業績的點數計入。
  • 組織業績—經理人自己及其下層所有經理人組織整體創造的業績點數,此不含下層事業體業績的點數計入。
  • 頂級經理人—當經理人的組織業績登頂時即是。
  • 領導人—當下層經理人的組織業績亦登頂時即是。
當月業積點數級距(≧點) 佣金倍數 佣金所得金額(≧元)
100 3 300
200 4.5 900
300 6 1,800
500 7.5 3,750
1,000 9 9,000
2,000 11 22,000
3,200(頂級) 12 38,400

E夥伴加入時,不論其為企業代表人或個人,即稱為經理人;經理人當月個人(或組織)業績累計的點數達到100點時,即開始可獲取佣金回饋,依業績級距倍數加乘,個人(或組織)所得佣金 = 業績點數 * 佣金倍數。
頂級經理人—經理人的個人(或組織)業績總點數登頂(達3,200點)時,所得佣金倍數最大至12。

    案例一:
  • 假設您當月個人業績累計總點數為150點。則
  • 您所得佣金倍數:3
  • 您可得佣金收入:450元 (=150*3)
    案例一:
  • 假設您當月個人業績累計總點數為750點。則
  • 您所得佣金倍數:7.5
  • 您可得佣金收入:5,625元 (=750*7.5)
    案例三:
  • 假設您當月個人業績累計總點數為3,600點。則
  • 您所得佣金倍數:12
  • 您可得佣金收入:43,200元 (=3,600*12)

當您雲端事業網路內開始加入其他的E事業夥伴時,即邁入組織擴點成長的階段。

您組織的業績將因其他夥伴加入營銷而成長,這時您所得的佣金倍數與所加入的E夥伴之間就產生倍數差距,因而產生業績差額上的收入,即為您的組織績效獎金。
組織績效獎金 = Σ(組織內下層經理人組織業績總點數 * 倍數差距)。

範例:

林真真 E事業網路內有4位E夥伴加入。
假設本月林真真個人業績點數達成800點,並且A經理人組織業績80點、B經理人組織達成350點、C經理人達成700點、D經理人達到1,300點,則

  • 林真真組織業績總點數:3,230點
  • 當月所得的佣金倍數:12
  • 整組獲得佣金總金額:38,760元 (=3,230*12)
    佣金所得分配如下:
  • 經理人A應得佣金 = 0元 (所得倍數0、佣金=80*0)
  • 經理人B應得佣金 = 2,100元 (所得倍數6、佣金=350*6)
  • 經理人C應得佣金 = 5,250元 (所得倍數7.5、佣金=700*7.5)
  • 經理人D應得佣金 = 11,700元 (所得倍數9、佣金=1,300*9)
  • 林真真收入所得 = 19,710元

林真真收入所得詳細:

  • 個人業績所得佣金 = 9,600元 (所得倍數12、佣金=800*12)
  • 組織績效所得獎金 = 10,110元
    1. 與A差距產生 960元 [80*(12-0)]
    2. 與B差距產生 2,100元 [350*(12-6)]
    3. 與C差距產生 3,150元 [700*(12-7.5)]
    4. 與D差距產生 3,900元 [1300*(12-9)]

當您組織業績不斷擴大,當月超過7,000點時,即可獲取卓越組織的獎勵,卓越獎金倍數 = 1.3。
(您的組織業績不包含下層頂級經理人的事業體業績計算。)

卓越組織獎金 = 組織業績總點數 * 1.3 元

範例:

真真E事業網路內雖有2位頂級經理人大明及小美(≧3,200點)的事業體,但不計入真真的組織業績,而真真自己的組織業績(含國華部份)已達到7,000(=4,000+3,000)點,則可獲得卓越組織獎金。

  • 真真獲得卓越組織獎金 = 9,100 [7,000 * 1.3]元

當您下層經理人的組織業績登頂成為頂級經理人,其組織將視為一個事業體,雖然仍在您的事業網路結構內,但事業體的業績將自您的組織業績中分離出來,獨立計算。

若您的組織業績仍維持頂級狀態,您即正式成為領導人;此時您與下層頂級經理人之間所得佣金的倍數沒有差距,無法產生績效獎金。
雖無績效獎金,但可獲得更高的領導成就獎勵,領導獎金倍數=3.2。

領導成就獎金 = Σ(下層頂級經理人的組織業績總點數 * 3.2)元。

範例一:

真真E事業網路內有2位頂級經理人大明及小美(≧3,200點)的事業體,而真真自己的組織業績(含國華)3,200(=2,000+1,200)點亦登頂,此時雖然與大明及小美之間所得佣金倍數已無差距,亦無績效獎金,但可獲得更高的領導成就的獎勵。

  • 自大明組織產生領導獎金 = 11,520元 [3,600 * 3.2]
  • 自小美組織產生領導獎金 = 10,240元 [3,200 * 3.2]
  • 真真獲得領導成就總獎金 = 21,760元
領導保障最低金額
經理人網路內有下層頂級經理人的事業體出現,但自己組織業績卻未登頂;此時,雖仍可獲取來自下層事業體組織業績的領導成就獎金,但對上層事業體領導人而言,卻因自己組織業績未登頂,而無法獲取足夠的領導成就獎金。
因此,領導成就獎金的發放設置〝保障金額〞的前提,最低金額=10,240元。若上層領導人所得之領導獎金不足10,240元,則所缺少的金額部份需優先補足給予,並自未登頂之經理人所得的領導獎金中扣除。
範例二:

真真E事業網路內有大明及小美2個事業體,但自己組織業績(含國華)僅有2,800點未登頂;此時,真真雖可獲取來自大明及小美組織的領導成就獎金,但對上層領導人(大江)而言,卻因自己組織業績未登頂,僅能獲得8,960(=2,800*3.2)元之領導成就獎金。
因此,基於〝領導保障最低金額〞的前提,大江應得10,240元,不足的1,280元,需自真真所得之領導成就獎金中扣除補給。

  • 大江應得的領導成就獎金 = 10,240元 [8,960 + 1,280]
  • 真真可得領導成就獎金 = 20,480元 [21,760 – 1,280]
      真真領導成就獎金計算如下,總計: 21,760元
    1. 自大明組織產生領導獎金 = 11,520元 [3,600 * 3.2]
    2. 自小美組織產生領導獎金 = 10,240元 [3,200 * 3.2]